下星期便到了受苦節和復活節,我們記念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而復活。主耶穌甘願為我們捨身受苦,顯出莫大的愛,以致我們在苦難中得著盼望。
不少人會問為何人世間會有苦難。如果神是全能和慈愛,為何祂讓苦難發生?我們想到殘酷的戰爭,社會罪惡,人與人之間的爭鬥,造成一連串的悲劇。究竟神是否存在?我們知道苦難的根源是來自始祖亞當夏娃的犯罪,他們悖逆神,以致全世界陷入罪惡的敗壞中。然而,苦難仍是一個迷,我們無法完全瞭解。
約翰福音九章提到一位生來失明的人,門徒問主耶穌:「拉比,這人生來失明,是誰犯了罪?是這人還是他的父母呢?」主耶穌回答:「既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的父母,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」(約九2-3)主耶穌沒有解答這位生來失明面對這苦難的原因,而道出在患難中那位失明的人可經歷神的作為。不單這樣,其他人也可以看到神的作為。我們在患難中可以見到神的恩典。
程文輝是香港第一位失明人士的女社工,她嬰孩時失明,在少年時候聽到哥哥姊姊讀到約翰福音以上第九章的經文,深受感動。她求主醫治她的失明,但她對神立下意願,倘若神沒有醫治她,她也願意服從,讓神在她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軟弱的她,在神的恩典下有機會在港入學,繼而留學讀書,回港後當社工,並為失明人士爭取福利。她雖然經歷患難,但也體會到神奇妙的作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