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週主日教會舉行轉會禮和水禮,弟兄姊妹願意投入教會的生活,並委身於主耶穌基督,我們為此感謝我們的神!
不少人問:「信了耶穌,若犯了罪,求主寬恕便得赦免,這豈不是鼓勵人多犯罪,因為犯罪有解決辦法,人可放縱自己,繼續犯罪,而基督教的信仰是沒有意義的。」這樣的推論是有問題的,蘇穎睿牧師常用一個比喻,人有醫治受傷的藥膏是好的;若有弄傷,便使用藥膏治療,但沒有人愚蠢地故意弄傷自己,來使用那藥膏。人若沒有委身基督的心,便成為一個愚蠢的人,活在罪中。
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正要指斥這樣的歪理,說:「絕對不可!我們向罪死了的人,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難道你們不知道,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,就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?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祂一同埋葬,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。我們若與祂合一,經歷與祂一樣的死,也將經歷與祂一樣的復活。」(羅六2-5)信徒絕不能仍活在罪中,因為這是不一致的。當我們相信主耶穌,接受水禮,乃是在神和人面前以這外顯的禮儀表明內裏相信主,委身於主的信心。